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口罩就成为了必需品,人们按要求和规范佩戴口罩,对防止感染、遏制疫情传播发挥了无法替代的作用。特别是佩戴N95、KN95口罩等密闭性、防护性更好的专用口罩,对佩戴者做好自我防护、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至关重要。北京规定外卖配送人员等重点服务保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佩戴N95或KN95口罩,要求普通市民在特定场所也自觉佩戴此类口罩,这一规定很有必要。不少市民为加强自我防护也选择这类口罩,这类专用口罩的市场需求也呈持续旺盛之势。
有消费者反映,“以为买到的是KN95口罩,拆开包装才发现,要么松松垮垮包裹性差,要么有股怪味不敢戴。要么只是形似KN95,实则为普通口罩”。有的商家推出“3D立体式口罩”“4D立体式口罩”“5D立体式口罩”,但业内知情人士指出,这种宣传只是噱头。还有商家打出“医用KN95口罩”“医用KN95防护口罩”等名号,但权威专家证实,KN95口罩全部是工业标准,并不存在所谓“医用KN95口罩”。更有甚者,有的商家以普通口罩、劣质口罩冒充KN95、KN9口罩销售。
不难看出,一些商家在宣传N95、KN95口罩时花样百出,大打“营销概念”牌,其中部分概念实际是“伪概念”,如此“概念营销”宣传充斥着水分和泡沫。商家这样做无非是为增加口罩销量,获取更多利润,但对消费的人构成了误导或欺诈,侵犯了消费者多种权益,而且可能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隐患,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和恶劣的影响。
上述报道中,业内人士既教消费者如何识破商家“伪概念”,也教消费者如何正确选择口罩——在正规渠道购买,通过执行标准分辨口罩性能,刺激性气味太大的口罩慎用,等等。这些专业建议对消费的人有实用,可帮助消费者远离不良商家的忽悠。
我国《广告法》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商家以“概念营销”促进商品和服务的销售,本身很常见且不违法,但如果“概念营销”中存在虚假水分,则涉及嫌疑违反法律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节严重和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商家和有关人员须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直至被追究刑责。
据介绍,口罩产品分为民用口罩和医用口罩两类,各有三种适用标准,医用口罩适用GB19083-2010《医用防护口罩技术方面的要求》、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技术方面的要求》、YY/T0969-201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三个标准,网售“医用口罩”若不符合这三个标准,就是忽悠。除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外,电子商务平台和监管部门也要对KN95等口罩的宣传营销行为进行摸排、整治,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针对有商家以普通口罩、劣质口罩冒充KN95、KN9口罩销售,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刑法》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北京警方曾查抄“40余万只假冒N95口罩”,苏州破获“150多万只劣质防尘口罩冒充KN95口罩”案件,如此重拳出击应成为整治“口罩乱象”的执法常态。
据报道,目前N95、KN95口罩货源充足,购买渠道畅通,绝大多数外卖骑手及市民非常配合,在相关场所自觉佩戴此类口罩,闻之令人欣慰。与此同时,口罩“概念营销”亟须挤干水分、挤破泡沫,特别要对假冒KN95口罩、“伪概念营销”等虚假宣传坚决说“不”,坚决遏制不法商家扰乱防疫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