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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10起疫情期间各类违法典型案例
口罩說明: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西省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坚决贯彻上饶市委、市政府和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持有诉必应、有案必查,迅速行动、主动出击,从严从快查办一批哄抬物价、假冒伪劣等违法案件,严厉打击了部分经营者的不法行为,有力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
2月2日,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信州区五三大道延伸段的某超市涉嫌高价售卖口罩行为做出详细的调查。经查,发现该超市以26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朝美”防颗粒口罩(对消费的人宣称KN95口罩),以20元/只的价格对外批发“清沁”卫生口罩,涉嫌存在哄抬物价和提供虚假进货凭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所销口罩共18000余只予以查扣,拟立案调查,近期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1月23日,德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消费者投诉称上饶某大药房德兴市爱民店、银山店高价销售口罩。经核实,投诉人购买的是振德医疗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7只独立装/包,七色印花),销售价为25元/包,当事人的进价为15元/包,已全部销售完(爱民店销售了50包、银山店销售了40包)。该口罩由上饶某大药房有限公司从江西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进,配送到德兴市店内,当事人提供了销售记录和公司总的进货单据。经初步审查,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已立案调查,近期将进行行政处罚。
1月23日,根据群众举报,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玉山县某大药房(宝升店)涉嫌哄抬物价的行为做出详细的调查。经查,发现该药店所销售的一次性通用口罩,原销售价格为5元/包,疫情发生后提高到18元/包,共卖出8包。经玉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后立即改正,作出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违法来得到的五倍罚款的处罚,计罚没款858元。
1月27日,婺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络排查中发现该县内有人利用微信在销售“三无”口罩,在该县公安局的配合下对案件展开调查。经调查查明,当事人李某、施某二人于1月23日、24日、26日先后三次从浙江义乌和上海浦东购进“三无”口罩58.6万只并利用微信批发给2家药店、2家超市和几名个人进行销售,售价0.4元至1元不等。至案发时止,57万余只“三无”口罩已售出,产品流入婺源及周边县市。当日,婺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尚未售出的6000余只“三无”口罩进行了扣押,并追缴回“三无”口罩1150只,同时向产品流入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向浙江省义乌市、上海市浦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协助调查函。李某、施某及2家药店、2家超市和几名个人销售“三无”口罩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婺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上述当事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予以立案,并将从重从快进行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月28日,根据群众举报,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鄱阳县田畈街镇某大药房涉嫌销售“三无”口罩行为做出详细的调查。执法人员抵达现场后,只发现两个包装口罩用的空包装袋,后通过查看当事人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发现,该药房购进“三无”口罩6000余只。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立案调查,近期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1月30日,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前往鄱阳县莲湖乡处置一起群众投诉途中,发现路边有两部车正在兜售“三无”口罩。执法人员当场进行了查处,经查发现,当事人康某此前利用微信从浙江义务购进一批“三无”口罩共2000只,通过顺丰快递邮寄至鄱阳,在快递公司附近正准备交易时,被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抓获。执法人员当场将2000只“三无”口罩予以查扣,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月31日,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涉嫌售卖“三无”口罩。为锁定涉案人员,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鄱阳镇向心大道进行了数小时的蹲守,当天下午14时25分发现有一辆私家车停靠在路边开始售卖口罩,执法人员当场将当事人朱某抓获,现场缴获“三无”口罩630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月31日,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涉嫌利用微信朋友圈兜售“三无”口罩。鄱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举报群众提供的交易信息,于当日16时25分将涉嫌售卖“三无”卖口罩当事人俞某抓获,现场缴获“三无”口罩320只、“三无”防护服21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1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余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黄金埠分局对张某涉嫌哄抬物价行为做出详细的调查。经查,张某 (余干县黄金埠镇人)于2019年10月24日从浙江省购进安徽省桐城市新锦江劳保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锦江”牌折叠式防护口罩两件,每件200包,每包10个,进价4元/包,用于自己泡沫厂使用,也对外销售。截止2020年春节前,听说口罩供应紧张、价格飞涨,张某就把剩余的300多包口罩放在自己朋友的门店进行销售,并于1月26日分别以30元/包、45元/包的高价两批次卖给吴某某、徐某某。余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张某涉嫌哄抬物价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四十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张某处以罚没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1月26日,万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微博上网友投诉万年县多多全能小铺乱涨价一事开展调查。经查实,被投诉人曾某(万年县某水果店经营者),与万年县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某是同学关系,吴某在1月22日找到曾某,让其帮他公司代售口罩,双方口头协议,曾某代售两种规格口罩,一是一次性使用口罩,公司定价50元/包(10只装),代售费用5元/包;二是防霾防护口罩,公司定价40元/只,代售费用8元/只。到1月25日止,曾某代售一次性口罩6000只,防霾口罩300只,共获利5400元。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马停止超出营业范围销售口罩行为,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5400元的行政处罚。
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恶意串通涨价、哄抬物价、不明码标价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均可拨打12315举报。(供稿:江西省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