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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围殴事件:收租被打高管医院建议住院却带伤被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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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常青藤悦萃城商管公司,因为物业租赁被拖欠租金及管理费达到298万多,自2023年以来,该公司多次讨要物业租金,不过,直到现在,都没有收到一分钱,导致该公司遵义分公司出现资金紧张,公司正常运营困难,员工工资发放都困难的情况。
由于商管公司被拖欠租金等费用时间比较久,拖欠的费用较高,而四楼的租赁方不仅不给租金,经营还正常进行,无论商管公司以什么方式来进行沟通,反正结果就一个,钱没有,经营正常进行。
2024年7月13日,商管公司提前告知租赁方,将在当天沟通租金的缴纳问题,由于双方沟通结果还是和平时一样,钱没有经营正常进行。因此,商管公司明确告诉对方,将按照合同约定收回物业,锁大门。于是发生了围殴事件。
2020年10月19日,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常青藤悦萃城商管公司,将四楼物业租赁给对方经营KTV和酒吧,双方合作也很愉快。
不过自2023年10月份以来,商管公司却收不到了租金和管理费,按照商管企业来提供的合同和催收通知看,拖欠的租金已经到达2984169.86元,而租赁方始终不予支付,经过多次催收多次协商户,始终收不到该笔费用,对于商管公司来说,收不到费用意味着公司经营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没有营收的保障,员工工资无法支付,公司的正常运转也没有办法进行下去。
因此,商管公司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收回四楼的物业,另行安排出租经营。
由于提前告知了对方将收回物业,将门锁掉。对方在知道此情况后,回复也很简单,经营照常进行,锁门的话就是“一钳子的事情”。
而对于出租方来说,这样做的目的不外乎两个,要么缴纳租金继续经营,要么按照合同的约定将物业交还给商管公司,因此,商管公司格外的重视,派出了总经理亲自到现场,目的就一个,亲自谈谈才决定最后怎么办。
不过,没有预料到的是,等来的不是友好协商处理问题,而是一群人的围殴,导致商管公司CEO禹光勇和遵义分公司负责人赵江被殴受伤。
事件发生后,商管公司从电梯监控视频和殴打现场来看,此次事件首先是有人提前召集人员,并且有人负责发口罩遮挡面部,其次,殴打前,还有人手拿一大把扳手,和大家一样,戴口罩遮面。
从电梯监控视频看,有一个穿白色衣服的人,一边发槟榔,一边还说,由于公司开会,时间紧张,因此,该男子一路闯红灯过来。从该男子的话语中,大家认为该男子是公司员工吗?
据看过电梯视频的观众认为,此次冲突和一般的打架斗殴不同,一般的打架斗殴,也许是现场出现一些口角甚至会出现语言纷争的情况下,才发生冲突。
而此次事件在发生前,有人在电梯中组织人员集中,有专入发口罩,并通知大家到四楼。从另外一段电梯监控视频看,人员组织完成,戴上口罩后,由一个穿一身黑色服装,戴蓝色口罩的男子手拿老虎钳带队,坐电梯到四楼后,冲突就发生了。
按照他们的分析,此次冲突事件有组织者,有带队人,有遮面工具,更不可思议的是非公司员工,由此,大家想到了近期严打的黑恶势力事件,那此次冲突算不算呢?
据禹光勇讲,对方过来一群人,大约有10多个,上来直接进行殴打,也没有一点言语沟通,也没有一点理由,就是打。他们不仅出手打人,还拿起现场的垃圾桶的铁盖子和塑料凳子,对禹光勇和赵江进行了殴打,导致他们受伤。
据禹光勇讲,他伤势最严重,头部受到板凳和垃圾桶盖砸击,眼镜被打掉,头部,身上和手上都受伤,幸亏有人报警后才没发生大的事情。
据航天医院7月13日病历显示,禹光勇被打后,自诉40分钟前被多人打伤致多处疼痛,以头部为主,伤后感头晕、恶心。
体格检查为左颊部稍肿胀,浅表可见皮肤挫伤,少量渗血,胸壁见皮肤挫伤,无渗血,腹壁见皮肤挫伤,少量渗血,左拇指见皮肤挫伤。
诊断为,1、脑颅损失;2、胸腹壁、右拇指、左手背皮肤挫伤;3、腰椎(L5)损伤,留观。
7月14日早上10点,根据航天医院病历显示,由于禹光勇说腰部和背部疼痛,拟完成腰椎CT和胸椎9-12,继续留观治疗。下午16点,由于禹光勇仍然感觉头疼,请精神外科会诊后予以住院治疗。
从病历上的检查来看,虽然有很多专业名词我们不懂,不过,大部分还是看懂,那就是禹光勇脑颅受伤,胸部、右拇指和左手背受伤,腰椎受伤,需通过CT检查确认腰椎和胸椎受伤情况,同时,针对禹光勇头疼的问题,将请精神外科医生进行会诊,住院治疗。
据禹光勇讲,当时,来了2个jing官说要求他去做笔录,他说马上要做CT了,可是,该工作人员说,最多就是2个小时的笔录,不影响他做CT检查。
于是,禹光勇和他们去了主管单位,可是,光是做笔录就花了4个小时,禹光勇以为,笔录做完了总该回去做CT了吧,而且头也非常疼痛,身体上的外伤也该治疗了。
当禹光勇申请回医院进行及时有效的治疗和CT检查的时候,主管单位却告诉他,你已经被拘留了,被拘留5天,立即执行。
于是,禹光勇还在医院做治疗,还需要进行CT检查腰椎和胸椎检查的情况下,同时,航天医院精神科医生还需要针对禹光勇头疼的情况,进行会诊住院治疗的情况下,被执行了拘留。
由于禹光勇还在医院进行脑部损伤治疗和手受伤治疗,同时,还有必要进行CT检查和医生会诊住院治疗的情况下,被拘留了5天。由于禹光勇还在医院住院治疗,因此,当主管单位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摆在禹光勇面前时,禹光勇提出了质疑并拒绝了签字。
就这样,禹光勇被拘留了5天,CT检查也不进行,医生会诊治疗更无从谈起,脑颅受伤也没有正真获得治疗。
令赶到无可赖和的是,此次事件的组织者和手拿武器的带头人员仍然逍遥法外,而自己仅仅是收租金而已,被大家围殴反而被拘留5天,而且是在治疗和关键检查期间被拘留。
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认为,“酒吧工作人员和物业管理人禹光勇互相殴打,双方人员都受轻微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禹光勇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那禹光勇符合有关处罚规定吗?禹光勇结伙殴打、伤害他人了吗?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说法,对方是多人和禹光勇殴打,那禹光勇结伙殴打,是和说结的伙?一个人怎么样才可以结伙?这真的是技术活。根据该条法律的规定,禹光勇应该被拘留10—15日,为什么只拘留了5日?当笔者就此问题请教律师时,律师认为只有三种可能,要么适用法律不当,要么不依法办事,要么还有另外的目的。